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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加臭量的理论计算和实际加臭量的确定进行探讨燃气加臭剂

发布日期:2016-06-07 10:45 来源:http://www.syberq.com 点击:

    燃气加臭剂城市燃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或有毒的气体。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(GB50028—93)明确规定无臭味或臭味不足的燃气必须加臭,并给出了当燃气是有毒燃气和无毒燃气两种情况时的剂量要求,即:

    1)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,达到对人体有害的浓度之前应能察觉;

    2)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,达到爆炸下限的20%浓度时,应能察觉。

    下面就燃气加臭剂的选择、燃气加臭量的理论计算和实际加臭量的确定进行探讨。

    基本上可以分成三种:二硫化合物,硫醇类及其混合物,四氢噻吩。 用作臭剂的二硫化合物主要包括二甲硫化物(DMS)和二乙硫化物(DES)。 用作臭剂的硫醇类主要包括乙硫醇(EM)、正丙硫醇(NPM)、异丙硫醇(IPM)和三丁基硫醇(TBM)及其混合物等。 四氢噻吩是较晚发现的一种臭剂,以其优良的最适合作为臭剂的物化性能,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,是使用最多的臭剂之一。关于加臭的问题我国已有很多研究成果[3—7],并为人们所重视。我国主要用乙硫醇和四氢噻吩为臭剂,其性质见表1—表3。从表中可以看出:

    1)乙硫醇沸点低,对夏季加臭不利;含硫量是四氢噻吩的1.4倍,且其化学性质不稳定,能与设备或管道内壁的金属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,生成硫醇盐类,使气味减淡甚至消失,导致加臭失效。

    2)四氢噻吩的沸点、闪点、含硫量等指标均优于乙硫醇,且四氢噻吩不溶于水,气味不会由于土壤和水的吸收而减弱。

燃气加臭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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