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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观显示设备工作状态及输出量燃气加臭装置

发布日期:2016-10-18 00:00 来源:http://www.syberq.com 点击:

    燃气加臭装置1无臭燃气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加臭处理。在使用发生炉、水煤气炉、油制气炉生产燃气及电捕焦油器时,其含氧量必须符合《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》的规定。2对于制气和净化使用的原料,应当按批进行质量分析;原料品种作必要变更时,应当进行分析试验。凡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原料,不得投入使用。3城市燃气生产、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锅炉、压力容器和气瓶设备,必须符合劳动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,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建立档案,并定期检验;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、可靠,并定期校验。4凡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城市,必须设置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站。气瓶定期检验站和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同时规划、同时建设、同时验收运行。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的充装单位,不得从事气瓶充装业务。气瓶定期检验站须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查批准,并取得资格证书后,方可从事气瓶检验工作。5城市燃气管道和容器在投入运行前,必须进行气密试验和置换。在置换过程中,应当定期巡回检查,加强监护和检漏,确保安全无泄漏。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和各种安全装置,应当进行定期检查,并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、备品备件以及抢修人员和工具,保证其灵敏可靠。也可用作医药和农药的原料。不受管道内燃气流量、温度、压力变化影响;全密闭工作;故障率低。但设备造价及复杂程度较高。下面介绍一种排液泵方式的设备--WJ系列微量控制加药机。WJ系列加药机在控制室内直接掌握现场的设备运行工况。直观显示设备工作状态及输出量,配备有各种监视及检测设备WJP、WJD系列产品中都具有输出监视仪,还可配置液位信号传送器及输出信号传感器、膜片损坏监视器进行信号远传。

燃气加臭装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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